第二次荷印戰爭發生在1947年7月至1948年11月,是印尼反對荷蘭入侵的戰爭。
第一次荷蘭戰爭結束后,荷蘭人試圖實施他們的聯邦計劃,但印尼共和黨林芽椰蒂協議經常發生暴力事件。因此,荷蘭人決定直接攻擊共和國。
1947年7月20日午夜,荷蘭人發動了他們的第一次“警察行動”,大量縱隊從雅加達和萬隆占領爪哇,從泗水占領馬都拉和蘇門答臘。印尼人民有力抵抗。經過兩周的激戰,荷軍占領了共和國境內大部分重要城市、交通干線和沿海深水港口。1948年1月,美國利用聯合國干預荷印沖突,迫使印尼沙里爾政府簽署倫維爾休戰協議,印尼承認遵循“范”·莫克線“停火,這條人為界線連接了荷蘭前端的據點。根據協議,荷蘭控制了大部分東西爪哇,中國爪哇北部和蘇門答臘東部最富有的地區。印尼只保留了爪哇和蘇門答臘島的狹窄地區,沙里爾政府崩潰了,蘇加諾任命哈達領導一個緊急的“總統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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