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不能做生意的規定對大多數人來說并不陌生,但它不是現代社會的新產物,而是在中國持續了2000多年。那么,為什么古代官員不能做生意呢?下面有趣的歷史小邊將為您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我們來看看!
有人認為,在古代,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分為四類,即“士農工商”。官員在士大夫階層,是四民中的最高層,商人在四民中的最底層。士大夫不屑與商人打交道,所以他們不會降低自己的尊重,從事大家看不起的商業活動。雖然這種觀點看似合理,但卻經不起推敲。世界上所有的西溪都是為了利益。不管士大夫有多高尚,他們都不會和錢一起度過難關。

此外,歷史上還有一些著名的儒商,如子貢、范蠡、白圭等。這些人都是士大夫中的精英,也可以稱之為商業巨人。那么,既然合法經商并不可恥,為什么春秋戰國以來,中國歷史上很少聽說官員經商呢?答案是規定不允許的。《資治通鑒》引用了董仲舒給漢武帝的一本書,很好地解釋了為什么官員不能做生意。
《資治通鑒·卷第十七·漢紀九》中寫道:“夫天也有分給:給之齒的人去角落,傅其翼的人兩其足,大人不得小也不得小。古代給祿的人,不吃力,不動于末,也是大人不得小,與天同意的人。丈夫受了大,受了小,天不夠,但是受了人!”
這段話的意思是:上帝給萬物的禮物是分配的。給予利齒的動物不再長角,給予翅膀的動物只會有雙腳,這是因為給了大利,所以不再給予小利潤。在古代,吃朝廷工資的官員不能靠努力謀食,也不能靠經商謀利。這也是為了獲得大利而不是小利。這是天道。如果一個人想獲得大利和小利,那就是上帝不能滿足他的貪婪,更不用說人了?用現代流行的說法來解釋《資治通鑒》中的這段話,就是給別人留口飯吃,不要把所有的便宜都占了。
那么古代官員經商會帶來了什么危害呢?上述內容之后,《資治通鑒》也給出了答案:“這個人之所以囂張不足。身寵高位,家溫而食厚祿,因為利用財富的力量與人民爭取利益,人民的安全才能如此美好!人民的日子削減了月亮,他們沉浸在貧窮中。富人奢侈,窮人又窮又苦;人民不快樂,安能避罪!這種懲罰之所以強奸邪惡,是贏不了的。”
這段話的意思是:這就是為什么人們嘆息痛苦的原因。官員們身居高位,一方面拿著朝廷豐厚的工資,另一方面利用手頭的權力與人民競爭利潤。普通人不是他們的對手!人們被剝削了很長時間,陷入了貧困的境地。最后,富人是奢侈的,窮人是貧窮和悲傷的。如果人們不能謀生,他們自然會冒險違法。這就是為什么有很多懲罰,但他們不能阻止犯罪。
因此,我們在歷史書中很少看到古代官員做生意。不是古人不愛錢,而是歷代朝廷禁止官員從事商業活動,考慮到社會穩定等因素。此外,古代不斷貶低商人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些官員的僥幸心理,畢竟,當所有的學者都形成了商業可恥的概念,誰想觸及紅線,不僅違反了國家法律和紀律,而且被士林圈拒絕,高成本足以讓大多數古代官員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