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特殊的職責和地位,婆羅門可以享有許多特權。可以免征各種捐贈稅,因為人們認為婆羅門已經以自己的虔誠行為償還了債務,不得被判處死刑或任何類型的肉刑,因為婆羅門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向婆羅門贈送禮物的人將得到保證,并將在今生和來世獲得一定的回報。最受歡迎的禮物是土地,它可以“解除贈送者的一切罪惡”。因此,婆羅門占有大量的房地產,包括整個村莊。
婆羅門教對緬甸文化影響很大。首先,婆羅門教是緬甸人最早相信的宗教。婆羅門教神作為佛教的保護神被引入佛教的范疇。作為緬甸37位仍然相信的傳統神的第一位大神,皇帝被崇拜;其次,婆羅門教的宗教儀式在緬甸封建王朝的各種儀式中被廣泛吸收和應用。在緬甸封建王朝的宮廷中,婆羅門祭司被聘用,宮廷儀式和國家儀式由婆羅門教禮儀主持;其次,婆羅門教的圖案廣泛應用于緬甸佛教和民用建筑藝術;第四,婆羅門教的占星術傳入緬甸,在緬甸社會流行;第五,婆羅門教的神話傳入緬甸,形成傳統節日;最后,婆羅門教的故事也對緬甸文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羅摩衍的戲劇仍在蓬勃發展。

佛教最初是婆羅門教(印度教)衍生出來的一個分支。兩者的相似之處大于不同之處。印度在孔雀王朝強烈實施了支持種族制度的佛教,并將其廣泛傳播到中亞和東南亞。此外,種姓制度不是用來區分社會階層的,而是用來區分入侵南亞和西亞的雅利安人和當地土著的種族隔離制度。種姓制度起源于雅利安人,不是印度教的產物。在唐朝之前,波斯的種姓制度比印度人更出名。例如,著名的“波斯不凈人出生在婆羅門”。釋迦牟尼禁止奴隸入教。在佛典的律藏中,這方面有很多規定。比如《說一切都有鄰奈耶出家事》卷三說:“從現在開始,汝等芻不應該和奴出家。如果有求者,可以問:‘汝是奴不?若與奴出家,得越法罪。”

婆羅門教是一種多神教的神教色彩,崇拜各種自然的神碉,盛行祭祀祈禱,以招福為災,以梵(Brahma)主宰創造宇宙萬物。梵語從口生婆羅門,從肩生剎帝利,從腹生吠舍,從腳生首陀羅,以確定四個姓氏的高度,這已成為種姓制度的基礎。人要服從梵天的意愿,所以要相信《吠陀經》,奉事婆羅門,嚴格遵守種姓制度。后來,婆羅門教義發展起來,將“梵語”抽象成宇宙的本體,或宇宙誕生的最高原理;一方面,從個人觀察來看,“我”是個人的主人和本體,人類的身體來自“我”,人類的活動來自“我”,外部世界的一切都來自“我”。因此,可以推斷,‘我’和‘梵語’是完美的。人們應該努力實現梵語的一致性,以避免輪回的痛苦,獲得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