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計算和賦予政策是什么?有什么用?計算和賦予是漢代政府對成年人征收的一種人頭稅。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初為計算和賦予”。讓我們詳細介紹一下有趣的歷史。讓我們看看!
規定15至56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支付120元。它被稱為計算,用于購買汽車和馬匹武器。文帝改為40元,武帝恢復120元,宣帝90元,成帝80元,每3年服役一次。
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詔說:“間者年比不登,人多缺食,死于天年。我很痛苦??颡M窄,無農桑系畜;或者寬闊的土地,推薦魯莽的草和水泉利,而不是遷徙。它討論了那些渴望遷徙大多數土地的人?!?/p>
“計算”的水平決定了人民負擔的重要性。對于少數民族地區,成年人也要交一匹布(麻布)。除了羅、樸等七個姓氏,每口每年都要交40塊錢。
發展
漢代每年八月進行戶口調查,稱為“案比”,即此時征收算賦,因此稱為“八月算人”。算賦是漢政府財政收入中的一個主要項目,由大農經營,“為庫兵(武器)車馬”,依然是軍賦的性質。元帝時,貢禹上書主張將算起納年齡從15歲推遲到20歲,但未被采納。算賦全部用貨幣支付,除昭帝因谷價過低傷害農民外,還有兩次特詔暫用蜀粟代錢,幾乎不例外。
由于特殊情況,計算和賦予的金額偶爾會減少。比如文帝時減少到40元,宣帝甘露兩年(前52)暫時減少民算30元(收90元),成帝成立兩年(前31元)暫時減少每人40元(收80元)。
由于各種原因,如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免征旅行所經縣的特殊法令;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流民欲返本土者免征;武帝第一次到位時(前140),80多個免費家庭被視為敬老;東漢張帝元和兩年(公元85)免產子之家被視為三年,懷孕婦女的丈夫被視為一年,以獎勵人口增殖;
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詔書與遷徙朔方罪犯同行的妻子,如果死了,沒有父親和兄弟,將重新計算母親的口算;張帝元和元年應該為遷徙到其他地方的貧民計算三年;安帝永遠四年(110),桓帝永遠壽命第一年(155)暫時免除戰爭區;安帝元初(114)免受災害的三輔地區三年口算等。另一方面,算賦也有偶然增加,靈帝時南宮著火,即曾令向天下口匯40元修治宮殿。
數額
計算金額一般每人每年計算一次。但也有幾種特殊情況。秦時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的法律。
為了鼓勵戶口增殖,惠帝六年(前189)提倡早婚,讓女性在15歲以上到30歲之間不結婚,也就是給普通人五倍。此外,《漢書·惠帝紀》六年來一直引用《漢律》,賈人和奴仆倍算,即商人和奴仆的算賦是普通人的兩倍,以抑制商人和限制儲奴。為了限制私人占有奴隸,新莽曾命令上公以下為其占有的奴隸每口出錢3600,即為普通人的30倍。下令不久,新莽就敗亡了。
因素
計算資金,還有口賦和更多的貨幣征收,使農民不得不出售大量的農產品來換錢,從而加強與市場的聯系。漢代商品經濟活躍的原因之一是稅收的貨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