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古代王爺?shù)奈恼拢信d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在古代爵位制度中,王爵作為最尊貴的一級,自兩漢時期開始一直延續(xù)到了清末。不過,嚴格來說,傳統(tǒng)意義上的王爵其實直到魏晉之后才開始出現(xiàn),兩漢時期的王爵并未納入爵位制度,而只是作為諸侯國王存在。當然,王爺?shù)臋嗔Γ鱾€時期也略有不同。

古代的王爺是什么級別?
秦朝以前,“王”乃是對諸侯和周天子的稱呼,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后,廢除分封制,轉而推行商鞅變法后的“二十等爵位制”,“王”爵曾一度消失。直到西漢建立之后,漢高祖劉邦推行“郡國制”,于各地分封諸侯王,“王”爵這才重新出現(xiàn)。

西漢初年,劉邦分封七大諸侯國、八大異姓王(燕王臧荼被殺后盧綰繼任),在異姓諸侯先后被滅后,劉邦又分封兄弟、皇子九大劉姓諸侯王,并于眾臣盟誓“非劉姓不王”,史稱“白馬之盟”。不過,此時的諸侯王雖然也是王爵,但卻是超脫于漢朝“二十等爵位制”之外的存在,而并非傳統(tǒng)意義上的王爺,東漢基本延續(xù)了這一制度,當然漢末的曹操算是個例外。
從魏晉時期開始,傳統(tǒng)意義上的王爺才開始出現(xiàn),王爵開始被分為親王和郡王兩級,目前記載最早的郡王,便是晉武帝分封的東莞郡王司馬永祚。此后,這一制度得以延續(xù),其中親王主要由皇帝的兄弟和兒子充任,而郡王則由親王無法繼承爵位的其他兒子充任,當然文臣武將被分封郡王者也大有人在。

親王與郡王最為直觀的區(qū)別,便在于封號字數(shù)的不同,一般情況下,親王均為“一字王”,除清朝以寓意美好的形容詞為封號外,多以春秋時期的國名為封號,尤以“秦、晉、齊、楚”四個封號最為尊貴,之后則是“魯、趙、魏、梁、燕、代、陳、韓、宋、吳、越”等,同時也有以省、州名作為封號的。
郡王封號,則大多以古郡名為封號,例如“常山王、長沙王、中山王、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長沙、中山、定陶、渤海、成都這些都是郡的名稱。

關于王爺?shù)牡匚唬瑑蓾h時期的諸侯王權力極大,雖然“推恩令”后諸侯王權勢被削弱,但其仍然是諸侯國皇帝般的存在。魏晉以后,一般情況下,親王一般為正一品,位在三公之上,而郡王則為從一品,位在三公之下。
古代王爺都有哪些權力?
作為爵位中最為尊貴者,王爺?shù)臋嗔吐氊煂嶋H上每個時期都略有不同,而從總體趨勢來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權力呈現(xiàn)遞減的趨勢。

西漢九大同姓王
1、兩漢時期。正如前文所說,兩漢時期的“王爺”,實際上就是封國的皇帝,與周朝時期分封制下的諸侯國權力幾乎沒有什么分別。這些諸侯王,不僅擁有獨立的軍權,且財權和治權同樣是獨立成系統(tǒng)的。即使?jié)h武帝推行“推恩令”以后,諸侯王的封地開始銳減,但其權力卻始終沒有發(fā)生變化,只是侯國的權力被嚴重限制而已。光武帝建立東漢之后,同樣分封諸子為王,不過與西漢的諸侯王不同,此時的諸侯王權力已經大為縮水,除了保留一定的治權和財權之外,并無其他實權,但相較于后世的閑散王爺來說,權力仍然較大。

西晉諸王
2、魏晉時期。曹丕篡漢建魏后,雖然也將宗室分封為王,但對其權力卻限制極為嚴格,不僅收回了其治權和兵權,更是連行動都受到限制,比后世的閑散王爺還要慘。直到司馬炎建立西晉之后,才再度大肆分封宗室為王,同時為了防止地方豪強勢力的擴張,司馬炎又制定了王國置軍制度,王爺可以根據(jù)封國大小統(tǒng)率不同數(shù)量的軍隊,但此時的諸王仍然沒有治權。直到后來讓諸王出任地方都督,這才使得他們擁有了一定行政權力,后來則又允許諸王于封地自行設立官員,收取封國租稅,結果使得這些王爺徹底成為了實權藩王,這為后來的“八王之亂”埋下了伏筆。

3、隋唐時期。到了隋唐時期,王爺?shù)臋嗔氐卓s水,徹底喪失了治權、財權和兵權,雖然仍分封于各地,但只保留有一定食邑。以唐朝為例,唐朝親王可封食邑八百戶,但也有加封至一千戶乃至兩千戶的特例,例如荊王李元景于永徽初加封至1500戶,梁王李忠賜實封2000戶。公主則為食邑三百戶,長公主加三百戶。不過,隋唐時期的王爺卻可以兼任其他職位,例如隋朝蜀王楊秀便曾擔任益州刺史、益州總管,負責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

4、兩宋時期。宋朝宗室可以說是較為奇葩的一個存在,雖然也有獲封親王者,但很多卻不能世襲,且虛封不就國,也就是說宋朝的王爺雖然有封號,但實際上并沒有封地。朝廷為宗室制定了相應等級的待遇,被集中供養(yǎng)于京城之中,其中太祖子弟被養(yǎng)在南京應天府,魏王子弟被養(yǎng)在西京河南府,太宗子弟被養(yǎng)在東京汴梁,南宋時期則大多被養(yǎng)于京城之中。

5、元朝時期。到了元朝時期,王爺們的好日子又來了,權勢相當?shù)拇蟆4藭r的王爺再度擁有了封國,不僅掌握著封地內的軍政、課稅、司法,甚至連死刑判決權也在手中,不過這種封地大多集中于蒙古,除了四大汗國和直屬大汗的中央兀魯思之外,其余的土地均歸屬了元朝的王爺們。此外,從窩闊臺征服華北開始,元朝便多次給王爺們分封漢地食邑,不過這些食邑王爺們平時并不插手,只是交由達魯花赤監(jiān)管。

6、明朝時期。明朝宗室的權力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以永樂皇帝為分界線。洪武年間,為了消滅北元殘余勢力,鞏固大明統(tǒng)治,朱元璋分封諸子為王,且允許設置三衛(wèi)兵馬,同時對于轄地的官員同樣有監(jiān)管的權力,不過并沒有財權,也沒有了食邑,而是由朝廷按照洪武朝制定的待遇定期撥付資金。永樂朝以后,王爺們的兵權被收回,也失去了對轄區(qū)官員的監(jiān)管權力,變成了只由朝廷供養(yǎng)的閑散王爺。

7、清朝時期。清朝的王爺與其他朝代不僅封號不同,等級也有所差別,在清朝十四等爵位之中,和碩親王為第一等,而多羅郡王則為第三等(其他朝代郡王為第二等)。清朝的王爺待遇與明朝大致相似,主要由朝廷供養(yǎng),但卻不再就藩于各地,而是大多散居于京城(清初的吳三桂等藩王除外)。不過,由于清朝特殊的八旗制度,清朝的王爺雖不再有實權,卻可以不同程度的參與朝政。而到了清朝末期的“預備立憲”中,清朝廢除軍機處,實行責任內閣制,其中多有王爺擔任內閣成員,從而得以直接參與朝政。
如上所述,雖然歷朝歷代的王爺權力各有不同,但從兩漢時期的實權藩王,到隋唐時期僅保留食邑,再到明清時期的閑散王爺,隨著時間的流失,顯然中間也曾出現(xiàn)反復,但總體呈現(xiàn)出遞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