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張居正很清楚,僅靠清丈田畝,還遠遠不能徹底改變賦役不均和胥吏盤剝問題,不進一步改革賦稅制度,就無法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將會有更多的貧民傾家蕩產,不利于社會的安定。
賦役改革,是一個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過多觸犯權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會引起強烈的反對,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盡棄。
當時,不少地區已在試行適應本地區的賦役改革方案,如應天府(今江蘇南京)的“里甲銀”;浙江、廣東的“均平銀”;福建的“綱銀”;還有江南的“十段錦”;以及有些地區的“一條鞭法”等。
一條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二月,由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實行,取得了成績。當時,御史傅漢臣曾上疏說:“頃行一條鞭法?!▽⒁皇《〖Z,均派一省徭役?!瓌t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嘆矣?!贝撕?,王宗沐在江西,潘季馴在廣東,龐尚鵬在浙江,海瑞在應天,王圻在山東曹縣,也都實行過一條鞭法。海瑞在應天府的江寧、上元兩縣“行一條鞭法,從此役無偏累,人始知有種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買田,鄉間貧民始不肯輕棄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 。

萬歷五年(公元1577年),山東東阿知縣白棟推行一條鞭法,全縣錢糧均按地丁起科。但由于這種做法 觸犯了官紳的利益,他們便制造浮言,戶科部給事中光懋說:“至嘉靖末年,創立條鞭,不分人戶貧富,一例攤派;……然其法在江南猶有稱其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近日東阿知縣白棟行之山東,人心驚惶,欲棄地產以避之。請敕有司,賦仍三等,差由戶丁,并將白棟紀過劣處?!毙姨潖埦诱皶r派人前往東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實。于是,張居正擬旨答復:“法貴宜民,何分南北?各撫按悉心計議,因地所宜,聽從民便,不許一例強行。白棟照舊策勵供職?!庇种聲С职讞澋淖蠖加防钍肋_:“條鞭之法,近旨已盡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當宜民,政以人舉。民茍宜之,何分南北。”
張居正認為,一條鞭法不僅不應反對,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國普遍推廣。萬歷九年(公元1581年),他終于下令,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條鞭法。
—條鞭法,是中國田賦制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征收手續,使賦役合一,并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后來,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條鞭法的運用和發展。
一條鞭法的施行,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制度。它減輕了農民的不合理賦役負擔,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別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一條鞭法所實行的賦役,沒有征收總額的規定,給胥吏橫征暴斂留下了可乘之機,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張居正的理財,并不限于一味地為朝廷公室謀利,而且,也十分重視人民的實際生活。他通過多種渠道設法減輕人民的賦役負擔,有時還直接提出減免人民的稅負。
萬歷十年(公元1582年),隨著清丈田畝工作的完成和一條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財政狀況有了進一步的好轉。這時,太仆寺存銀多達四百萬兩,加上太倉存銀,總數約達七八百萬兩。太倉的存糧也可支十年之用。這年二月,張居正上疏,請求免除自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至萬歷七年(公元1579年)間,各省積欠錢糧。
另外,張居正還反對傳統的“重農輕商”觀念,認為,應該農商并重,并提出“省征發,以厚農而資商;……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钡闹鲝?。因此,也反對隨意增加商稅,侵犯商人利益。這些做法,順應了歷史的發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緩和了一觸即發的階級矛盾,對歷史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